河北建筑工程学院校园网络管理办法



一、总

第一条 为规范校园网络的使用和管理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》、《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暂行管理办法》和有关网络管理规定,结合学校实际,制定本办法。

第二条 河北建筑工程学院校园网络(以下简称校园网)是学校教育教学、学术研究和管理服务的公共通讯平台,是学校信息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。

二、管理和维护

第三条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是校园网络规划、建设、运维和日常运营的管理部门和责任单位。校园网络用户的接入设备由用户自行管理、维护。

第四条 校园网络出现网络安全事件,按照《河北建筑工程学院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办法》相关规定执行。

第五条 各单位应配备专职或兼职网络管理人员,管理本单位的内部局域网及相关事务,现代教育技术中心为网络管理人员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。

第六条 校园网络覆盖的网络管井、网络光缆、网络电缆、网络设备、网络机房等设施设备以及校园网络 IP 地址、网络域名等无形资产权利归学校所有,现代教育技术中心代表学校进行统一管理及日常运行维护。

第七条 各单位在校园内开展道路施工、建筑维修、基础建设时,不得损坏校园网络的相关设施。若施工作业确需拆除网络设备、中断校园网络服务的,相关单位需事先向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提出申请,经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。

第八条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开展网络结构优化、配置策略变更和使用方法的调整、网络设备检修、故障隐患排除及网络安全应急演练等工作时,可以由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暂时关闭全部或部分校园网络,并提前通过学校网站或以其他方式进行通告。

三、接入管理

第九条 各单位应在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的统一规划和管理下开展子网建设,并将子网建设的设计方案报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审核备案,子网建设单位承担各子网的日常运维及网络安全管理责任。

第十条 各单位申请接入校园网络的,应向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提出申请,经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校园网络接入。未经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批准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接入校园网络,不得擅自进行校园网络通讯线路的施工,不得在校园内开展网络接入服务。若出现上述行为,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有权立刻关闭其网络接入。

四、使用规范

第十一条 校园有线网络和无线网络采用实名认证方式。师生员工需妥善管理好各自的校园网上网帐号和密码信息,若发现密码被盗等异常情况,应及时报告现代教育技术中心。师生员工不得将上网帐号转借或转卖他人,如发现有上述行为,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将冻结相关帐号,并视情节轻重按学校有关规定给予帐号主体纪律处分;涉嫌犯罪的,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。

第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严禁在校园网络内私自架设代理网关、网络地址(NAT)转换器等设施,若出现上述行为,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有权终止其网络服务,对校园网络造成不良影响的,学校将追究其相关责任。

第十三条 学校校园网络的一级域名为hebiace.edu.cn,学校的官方网站为www.hebiace.edu.cn,需要为信息系统(含网站)设置二级域名的单位应向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申请域名服务,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审核备案后为其开通二级域名

五、安全保密管理

第十四条 校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校园网络危害国家安全、泄露国家秘密,不得侵害国家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。

第十五条 各单位利用校园网络传输业务信息时,信息传输单位承担发布内容的保密审查责任。凡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严禁上网,并不得在连接校园网络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、处理和传输国家秘密信息。

六、附

第十六条 本办法适用于河北建筑工程学院校内所有联网单位和个人。

第十七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》相关条款执行。

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,具体解释工作由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承担。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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