河北建筑工程学院计算机校园网络二期工程的全面开通,标志着学校的信息化建设上了一个新的台阶。为了让广大用户充分 发挥计算机网络信息资源优势,更好地利用校园网为工作、学习、管理、生活和进行正常的娱乐活动等提供优质服务,防止室内网络端口随意拔插造成端口损坏,染 有病毒的计算机传播病毒,私自更改或占用由网络中心分配的IP地址,恶意扫描攻击他人计算机,传送有害或不健康信息等,根据《河北建筑工程学院校园网络管 理条例》,特制定本管理条例。
第一条 严格遵守执行有关法律法规
校园网用户必须严格遵守执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》、国家有关法律法规、《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暂行管理办法》、中国教 育科研计算机网和河北建筑工程学院制定的有关规定及制度,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》等。
第二条 严禁强行拔拽网络接入端口
严禁用户强行拔拽网络接入端口,造成损坏者,如属家庭用户,须自行解决材料成本费,由自己修复;如为办公用户,由损坏单位解决材料成本费,由本部门派人修 复。学生宿舍内网络接入端口造成损坏者,须赔偿材料成本费。警告一次,累计两次警告者将中止其校园网的接入权。并上报学校,按学生管理的有关规定予以处 理。
第三条 严禁自行拉接网线
严禁用户在未经网络中心许可的情况下,自行在用户之间拉接网线。未经许可自行在用户之间拉接网线,一经发现,网络中心的工作人员有权拆除该网线,警告一 次,累计两次警告者将中止其校园网的接入权,并上报学校,按有关规定处理。学生用户在未经许可,自行在学生寝室之间任意拉网线,一经发现,网络中心的工作 人员有权拆除该网线,警告一次,累计两次警告者将中止其校园网的接入权,并上报学校,按学生管理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。
第四条 严禁低、劣质设备接入校园网交换机端口
严禁通过“三通”、低质网卡等设备接入校园网所属任何交换机端口,自行接入造成端口损坏者,应承担赔偿责任,同一用户使用超过2个计算机时,应通过HUB 或小型桌面交换机互联。同时必须报经网络中心批准备案。学生宿舍寝室内超过2个以上用户,需要多用户使用同一端口时,应通过HUB或小型桌面交换机互联, 同时需报经网络中心批准备案。
第五条 严禁感染病毒计算机连接在校园网上
严禁任何人以任何理由让感染病毒的计算机连接在校园网上,如因此造成接入交换机死机,网络中心有权封闭该端口,并通知相应用户,直到用户排除自身计算机的问题后,方可重新申请接入交换机。
第六条 严禁恶意扫描攻击与传送有害信息
严禁对他人网络或计算机进行恶意扫描、攻击,进行未经许可的远程遥控或传送有害信息或不健康的信息等,一旦发现这种违法行为,将中止其校园网接入权,并上报学校有关部门追究其相应责任。
第七条 严禁私自更改IP地址或占用别人IP地址
严禁私自更改由网络中心分配的IP地址,或占用别人的IP地址。私自更改或占用IP地址,一经发现,网络中心首先强制封闭该用户,警告一次,累计两次警告者将中止其校园网的接入权。并上报学校,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。
第八条 严禁私自设置个人网站
严禁私自用网络中心分配的IP地址设置个人网站,如确属需要,可通过网络中心申请登记备案,网站内容 则需经学校有关部门审查其内容后才能开通,否则视为私设,一经发现,网络中心首先强制封闭该网站,警告一次,累计两次警告者将中止其校园网的接入权,并上 报学校,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