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开展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
信息来源:网络技术部      发布日期:2026-05-20     作者:冯英伟

各学院、各部门:

依据省教育厅2026年个人信息保护专项行动工作部署,严格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》及上级相关工作要求,进一步规范我校个人信息收集、使用、共享、存储等全流程管理行为,有效防范个人信息泄露风险,切实保障师生合法权益,结合学校实际,决定开展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专项治理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治理目标

通过开展专项治理,全面排查校内个人信息收集使用环节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,重点整治过度收集、违规共享、滥用个人信息,以及人脸识别技术违规使用等突出问题,有效遏制违法违规行为;健全完善学校个人信息保护管理制度和技术防护体系,明确各单位主体责任,提升师生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和能力,推动校园信息安全治理能力提升,为教育教学、科研管理工作有序开展提供安全保障。

二、治理内容

(一)整治学校自主运营及授权运营的各类网站、移动应用程序(APP)、小程序、公众号等信息载体,重点排查其在个人信息收集、存储、使用、传输、销毁等全流程处置中,是否存在过度收集师生学籍信息,违规收集、处置家长身份证号、联系方式、职业等非必要个人信息的情况。

(二)整治违规向第三方提供、共享师生个人信息行为。全面排查梳理涉及信息共享的第三方合作主体,建立健全工作台账,全面摸清底数实情;规范个人信息对外提供流程,精准界定使用用途与范围,依规落实师生知情同意相关手续;督促合作方签订信息保护与数据安全协议,明确使用权限、压实安全责任。同时常态化开展合规监管,从严管控信息对外流转,落实加密、脱敏等安全举措,严防敏感信息外泄,对整改不达标的合作方及时停止信息共享并终止合作。

(三)整治校园人脸识别技术违规使用问题。全面梳理门禁、食堂、图书馆等校内刷脸应用场景。非必要情况下不得将人脸识别作为唯一核验方式,需提供其他可替代的非生物特征识别方式;确需使用人脸识别技术需征得师生本人同意,涉及未成年人还需取得监护人许可。同时需落实人脸信息安全防护措施,做好加密存储、脱敏处理,严防人脸数据泄露。

(四)完善个人信息管理制度并强化安全防护。健全个人信息保护、敏感信息管理、第三方合作管理及应急处置相关制度;落实数据加密、权限管控、日志留存、漏洞扫描等安全防护措施;压实各单位信息收集运营主体责任,明确专人分管负责;健全常态化自查整改工作机制,持续开展普法和安全培训。

三、整改与反馈

各单位要认真对照“治理内容”,全面排查本单位在收集使用个人信息过程中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,限时完成整改。整改结束后,请将附件《收集使用个人信息过程中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的排查与整改反馈表》电子稿(盖章扫描件)于5月29日17:00前发送至现代教育技术中心邮箱xjzx@hebiace.edu.cn。

各单位要高度重视,充分认识本次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,切实落实管理职责,指定专人负责,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地完成排查治理工作。

未尽事宜,请与网络技术部联系,联系人:王老师,联系电话:4187651。





现代教育技术中心

2026年5月20日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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